机构设置

船舶与海洋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由江苏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教务处负责设备和实验教学运行管理,建制属于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校提供其正常运转、维修及更新改造经费,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全面负责船舶工程类及相近专业学生的实验教学工作,是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成立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检查实验教学质量、指导中心的建设规划。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实验教学中心机构组成如下图所示。